昨日,北京海淀法院10日发布案件播报,称电影《烈火英雄》被李某某以大量抄袭为由诉至法院,今日(11月11日),电影《烈火英雄》导演回应抄袭诉讼事件!
电影《烈火英雄》导演陈国辉表示,早在2018年初《烈火英雄》就完成了第一稿,当时的剧本叫作《惊天大爆炸》,早在2017年开始,剧组成员就做了大量关于消防员的采访,“这是真实发生的事,我们也采访到亲历者,干嘛要去抄一本书,所以我不清楚对方为什么这样子讲。”
陈国辉提到,剧本第一稿出来的时间都是有证明的,早在2017年就完成了大部分创作,在2018年春节之前就已经敲定了剧本大纲,而对方在这以后才开始连载,也是在今年7月份正式出版了小说,时间点完全对不上:“因为对于一个做创作的人来说,这个指控是非常严重的,我一直是非常尊重原创,也尊重创作的权利的,我自己都是一个忠于创作的人,没有可能去抄别人的,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做,至于如何处理,就看公司回应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