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明年3月起实施痛经假 可以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

2020-12-24 20:05:22 来源:互联网

  据辽宁省政府网站日前消息,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,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,保障其安全和健康,《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》近日正式对外发布,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  办法中提到,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在订立书面劳动(聘用)合同时,不得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、生育等内容;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,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。

  作为女职工“痛经假”每每见诸报端都会引起关注。许多时候在一些用人单位看来,如果实施“痛经假”,在同酬的情况下,男女却不能同工,就会提高用人成本,实在太不划算。

  现实生活中多数女性伴有轻度及以上的痛经,相当一部分女同胞每逢经期来临便疼痛难忍,严重影响到工作和生活。所以,专门为女职工设立“痛经假”,不仅很有必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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