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分手后不甘心 拿私密视频敲诈前女友 最终获刑

2023-04-05 14:10:17 编辑:何者

  最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则敲诈勒索罪案例,根据介绍,年轻的郑某在罗湖一家旅行社工作,作为业务员,他很擅长交际,在2018年9月的一次工作中结识了阿靓,一位来旅游的单身女性。二人很快发展成了男女朋友。后来,阿靓也将自己的一些朋友介绍给了郑某,方便他从事旅游业务。

  可是,好景不长,2019年,二人渐行渐远最终分手,甚至两人互相删除了微信好友。

  郑某反映表示,自己在分手后不甘心,在2020年的一天,把一段视频发给了阿靓的朋友阿欣,他知道,阿欣一定会将视频转给阿靓。这是一段郑某与阿靓的性爱视频,之前两人还是男女朋友时拍的。

  收到视频后的阿欣震惊之余将视频转给了阿靓,愤怒的阿靓马上联系了郑某:“你要干嘛?”

  经过交涉,郑某提出,“拿2万块钱来吧,不然我会把这些视频发给你的各个朋友”,“我手上还有一些视频,会慢慢公布的”,“收到钱后我就把这些视频删除”。

  为了那些视频不再外泄,阿靓不得不答应郑某,向他转了2万块。后来,阿欣获悉此事,鼓励并陪同阿靓报了警。

  2021年5月,郑某被抓获,他认罪认罚,将钱退给了阿靓并恳请阿靓原谅他。

  2021年9月,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,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。考虑到认罪认罚、被害人谅解等情节,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
  现实中发生过多起这样的案件,情侣分手后,一方拿私密照片、视频等找另一方索要钱财,答应收到钱后便删除照片或视频,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索要钱财,甚至高达百万,对方饱受财产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,最后不得不报警才终结此事。

  检方提醒,尽量不要拍摄、留存一些很私密的照片、视频等。如果很不幸,事后有一方拿着这些私密照片、视频等进行纠缠、敲诈、传播等,马上报警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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