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河边的错误》皈依于文学的错误

游光掠影

作者:绿毛水怪

发布于2023-12-22 15:00:51 +订阅

  事物总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,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。

  可真实永远都是一位处女,所有的理论到头来都是自鸣得意的手淫。 ——余华《河边的错误》后记

  影片改编自余华同名先锋代表作,看似是在讲述马哲寻找凶案的真相,但故事并没有答案,命运的看法比我们都更准确。

  电影预告剪辑得像鬼片,放出的片段很疯癫,但其实它本身讲述的故事并非那般晦涩难懂,故事平铺直叙,线索非常清晰,前半段观众应当是都能看懂的,迷离抽象应当是最后30分钟,主角疯了。

  阴冷封闭的南方小县城万宁县发生了一桩离奇命案。

  65岁的幺四婆婆被人用柴刀从背后袭击当场死亡,朱一龙饰演的马哲作为县公安局刑警队的队长奉命侦破此案,他极度理性、相信证据,以为凡事都应该符合逻辑,却遇到了最不合逻辑的离奇案件。

  马哲试图通过遗落在现场的录音带、多数目击者的证词、嫌疑人奇怪的行为找出案件的真凶,然而每条线索都与案件无关,却又都能歪打正着指引马哲发现新线索。

  案件的调查过于顺利,但都不符合逻辑,马哲觉得事有蹊跷,于是反复深入调查试图找出隐藏的真相,印证自己的方法论,但其实谜底就在明面上,就在海报上印着呢,这就是发生在河边的错误。

  马哲是一个很丰满立体的银幕角色。

  他严肃认真,局里上下都是废物,局长沉迷乒乓球,同事们忙着陪局长打球,徒弟是个不务正业的显眼包,他的认真就显得“不合时宜”,如此无厘头的构成最终也并未指出真凶是谁。

  电影是开放式戛然而止的结局,导演把选择权交给了观众,究竟是现实,还是马哲看到的幻象,或许影片的主角并非马哲,而是悬挂在小镇上空冷眼旁观的命运。

  该片皈依文学讲述了一个荒诞的故事,但避开了余华小说里最重要的东西。

  影片以黑色侦探小说开篇,最后却并不给出答案变成了哲学性的思考。

  凶手是谁,不止模棱两可,甚至并不重要。

  文学可以意识流,以臆想和语焉不详来结束叙事,文学的内涵是具有多样性的,可以是直白的,自然也可以是模糊的、飘忽不定的。然而电影终归是要回归故事本身,将故事讲好。

  影片花俏玄虚的外表里面,实际上是坚实的现实主义质地,而这种现实主义也让电影与小说划分开来。

  “河边”最大的题眼是“疯”,原著小说中的疯子和警察形成了一个很好的映照。真疯与假疯,谁应该被赦免?小说的结局写,“真有趣呵”,影片的最后马哲则是有点破罐子破摔或如释重负的轻盈。

  余华原著中罪恶的来源是无据可查飘忽不定的,而在电影当中虽然模糊却有着强烈的蛛丝马迹。

  在余华小说中,真正的杀人犯毫不动容,而无辜的人却因畏罪自杀,这种荒诞的情节被描绘得非常真实,然而到电影中,这一情节被改编成了以死抗争,表现出受损的尊严。

  阅读小说是需要定格在那一刻,以仿若静止的姿态去细细感受,满满回味,可以是很平静的,但电影需要浓烈的情感表达、视觉冲突来吸引观众,主动的拉进观众与影片的距离,专注于电影本身。

  偏偏余华小说的最底层核心是人自身内部的空洞、愚蠢、荒诞,与外在的整个世界的无序随机。

  余华笔下的故事似乎都是很直观的,很直接的就告诉读者这本书讲述的事件,却并不描绘人物的心理,它们是苦难的堆砌,是直至本质的锐利,他擅长对人性进行批判,但又不似鲁迅那般。

  鲁迅是“怒其不争哀其不幸”,余华则是建立在人没有自由意志这一层,他谈论人自以为是的盲从和盲目,误认为是自己的睿智和决断,自认为是思考在驱动行动,其实是被空洞华丽的回声环绕。

  这是难以摊开来说的层面,这也使得想翻拍余华的作品变得尤为困难。

  原著小说有着完整的故事线。

  丰富的矛盾冲突、立体且各具特色的角色,正义的刑警,封闭的村庄,离奇的连环案件,大量的嫌疑人,颠三倒四的证词,元素如此齐全,可惜依然不会有一个明确的真相。

余华采访回复

  该本小说的难拍程度是两位著名导演用亲身经历证实过的。

  一位是陆小雅,后续她是去翻拍了铁凝的《红衣少女》,获得了当年的金鸡百花,不过也算是彻底与余华的小说无缘了。

  另一位则是年轻时尚且青涩的张艺谋,他反复读过好几遍小说却越读越迷茫,甚至想过把《河边的错误》拍成一部惊悚片,不过最后还是不了了之,拍摄了余华的另一部作品《活着》。

  知名导演接连铩羽而归,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原著有不少政治隐晦,尽管故事发生的时间不明,地点和人物都是架空的,但是种种细节都指向了文革时代,书中的人物也都有所代指。局长代表权力,自以为是的警察则是权力的执行者,在那个特定的时代人和事都是荒谬的,原封不动的拍出来定是无法过审。

  此外,原著的视角多为第三人称,偶尔又在全知的上帝视角和某个角色的限知视角中切换,拍出来会显得混乱,将电影的主角定格在马哲的身上虽说是让观众更直观的了解故事,但很多小说的核心是被规避掉了。

  不过,正如余华说的,两位导演相继扑街,能翻拍出来就已经算成功了。

  那么影片的真凶到底是谁呢?

  局长当时说起作案手法、凶器和血迹喷溅时,所有人都相信这些证据,但唯独马哲不愿相信。

  幺四婆婆其实是受虐狂,被鞭打的痛处能让他想起死去丈夫带给他的快乐,在影片中,她也说可惜只能死一次,所以就是她让疯子杀了自己。

  王宏在河边是为了给钱玲分手信所以内心沉痛,在幺四婆婆的影响下,疯子认为人可以通过痛苦和死亡获得快乐,因此再次下手杀人。至于小孩可能是因为他们经常捡石头往他身上扔后发笑,所以他认为扔石头能让小孩快乐,只是他无法控制力度而再次伤人。

  电影中的马哲打着找寻真相的幌子,不断揭露一个又一个不被当时社会理解的秘密。

  但是人不能没有秘密,所以他揭开过秘密的人都死了。那么,要说疯子是过失杀人,马哲就是间接杀人。他们都是凶手,这是电影后面的暗喻,马哲就是疯子,疯子就是马哲。

  《河边的错误》处处透露着阿尔贝加缪的荒诞哲学,荒诞在其中具体化为生活意义的虚无、和谐关系的丧失,这些往往是不和谐不协调的,是非理性无意义的,但又是构成一些的本源。

  该片入围第76届戛纳电影节“一种关注”官方单元个人觉得是合理的,影片执导算得上优秀,朱一龙的演技也在线。

  有人认为影片是打着文艺的幌子去拍一些虚无缥缈下掩盖的腐烂,因为文艺二字是用高高在上的态度去评判一些不认可电影的观众,是遮羞布,但事关文学确实是不能一言以蔽之的。

  就像读者选择小说,若看过之后不能从中得到值得思考的东西,那这本书就不适合阅读,观众选择电影也应当是这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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